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制定出台了《枣庄市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及幼儿园任教若干措施》,为便于广大退役军人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现就有关政策予以解读。
1.《通知》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基础教育阶段,加强思想品德培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格外重要。吸收优秀退役军人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意义重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充实基础教育阶段国防教育力量。青少年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退役军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身体素质好、执行力强,是加强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提高青少年国防素养的重要力量。二是有利于改善基础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结构。退役军人在工作生活中具备阳刚、坚毅、能吃苦、能奉献的军人本色。补充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师资力量,有助于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性别比例,更好传承红色基因,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成长。三是有利于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山东是教育大省,一直有尊师重道的优良传统,教师是一份光荣而神圣的职业,许多退役军人具有从教育人的意愿和梦想。促进更多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教师队伍,将有效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归属感、自豪感、荣誉感,更好发挥专长,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2.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应具备哪些条件?
国家对教师实行职业许可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应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规定的身体、学历等入职条件。一是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军人可按规定的条件和法定程序向部队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一旦取得教师资格全国统用。二是达到相应的学历要求。2018年,省委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高了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幼儿园教师学历最低要求为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最低要求为师范类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高中教师学历最低要求为本科。三是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四是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比如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等,由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具体规定。
3.在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将提供哪些支持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将在以下四个方面支持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一是加大师范专业培养力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扩大师范类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升本退役大学生招生计划。继续实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鼓励优秀退役军人选择师范类专业攻读本科学历。成人高考面向退役军人招收师范类专业。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的,优先开放师范类专业并提供专业补习等帮助。二是开展教学能力专项培训。支持符合基本条件且有从教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教育教学能力培训,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退役军人师范教育、体育等专业专修班。三是为师范专业大学生入伍提供更多支持。退役军人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
解读机关: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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