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枣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一、制定背景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已由国务院于2021年8月27日批复实施。2022年4月18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通知》(鲁农建字〔2022〕15号),对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2022年7月9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对接《枣庄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2021—2025年)》和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规划,编制了《枣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三、出台目的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有利于集聚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利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产能,稳定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实现水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致富。
四、重要举措
《规划》系统总结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成效,分析了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提出了2021-2030年发展总体要求和重点目标任务,并制定了主要措施。整体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基本情况。重点从自然地理、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壤植被、地质与水文地质概况、河流水系、社会经济、农业生产和土地经营概况七个方面梳理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我市在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具备的现实条件。第二部分为现状分析。枣庄市可利用土壤面积为3476km2 ,基本上属于农业市,历届党委、政府对农田基本建设建设高度重视,实施了一系列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改造和土地整理项目,经过多年的努力,农田水利建设成效显著。截止到2020年底,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01.73万亩,分别为市中区13.92万亩、薛城区9.94万亩、峄城区38.1万亩、山亭区23.35万亩、台儿庄区40.15万亩、滕州市76.27万亩。第三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2021至2030年,全市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68万亩,改造提升77万亩。本着优先支持粮食产能大县和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创建示范县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原则,支持滕州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7万亩,改造提升28.5万亩;支持台儿庄区和薛城区新建高标准农田19.5万亩,改造提升27万亩。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5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确保到 2022 年建成243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到 2025 年建成251万亩,改造提升29万亩;到2030 年建成269万亩,改造提升77万亩。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5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第四部分为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全面落实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因素,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耕地质量监测能力等建设内容,结合枣庄市国土空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资源利用、现代水网建设等规划,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第五部分为建设分区与建设任务。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分区与建设。一是建设分区。二是区域特点和建设模式。三是整县推进创建示范县计划。四是建设任务。第六部分是建设监管和运行管护。重点从五个方面做好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一是强化质量管理,二是统一上图入库,三是规范竣工验收,四是加强后续管护,五是严格保护利用。建立“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工程管护机制,区县政府对建后管护负总责,项目区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建后管护监管主体。积极采取市级财政奖补、区(市)“财政补助+水费收入+N”以及鼓励村级组织通过提取公益金、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等,多渠道筹集管护资金,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第七部分为效益分析。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方面分析《规划》实施后的预期效益。
第八部分为实施保障。为确保顺利推进高标准农田规划落实,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技术支撑、严格监督考核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具体联系人:赵鹏
咨询电话:0632-392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