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退役军人报到登记”办理流程?
答: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
2.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行政介绍信(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
以上填写退役军人“一件事”办理登记表,并给退役士兵个人拍摄免冠照片。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申领”办理流程?
答: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办理报到登记时,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办理银行卡。
2.区(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标准限时足额向其银行卡拨付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办理流程?
答: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办理报到登记时,选择培训专业和学校。
2.市、区(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适时组织职业技能培训。
3.由培训机构组织教学,学习结束后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
问:“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办理流程?
答:退役士兵落户后,持退出现役证件、户口簿、军人伤残证、立功受奖等材料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采集。
退役军人报到时可先在信息采集系统上部分采集信息,部分不能确定的信息(如户籍信息)按容缺式处理,待信息确定后重新申报。亦可另行约定时间待所有信息都确定后一次性采集。
问:“退役士兵伤病残抚恤关系转迁入”办理流程?
答:退出现役的残疾士兵向迁入地区(市)级退役军人主管部门提出抚恤关系迁入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迁入地区(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残疾军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军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
退役士兵报到时,可先申请,按照容缺(部分填报)方式填写相关信息,待户口恢复后继续办理,直至办结。
问:“退役士兵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流程?
答:退役军人党员携带军队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服务管理保障机构设立的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窗口,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窗口根据退役军人党员安置、落户、居住等情况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实行先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后办理领取经济补助、退役金的工作程序。
问:“退役士兵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流程?
答:1.线下:退役士兵持部队开具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入团志愿书原件到居住地区(市)团委,区(市)团委审核其团员信息,符合规定要求的,接收其团员组织关系,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团组织生活。
2.线上:退役士兵与部队沟通确定好团员关系所要转入的居住地团支部,由本人或部队在“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申请转入的团支部审核确认后接收其团组织关系,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团组织生活。
问:“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落户”办理流程?
答:1.退役士兵到当地退役军人局报到时,工作人员可当场开具《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
2.退役士兵凭《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为申请人办理户口恢复登记,现场打印户口簿。
相关材料:区(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退役军人落户介绍信、退役证件、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和拟落户地证件材料(包括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簿、亲属关系材料)。
问:“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办理流程?
答:1.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退役军人安置上岗后,确定安置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由安置单位持退役士兵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联系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获取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提供给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依据士兵退役命令、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和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转移凭证,将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通过规定途径汇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凭证和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交给本人;本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将转移凭证和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区(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安置单位性质按照相关标准缴纳待安置期间基本养老保险。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向安置地或户口地社保部门索要当地社保部门社保账号,退役军人将账号提供给部队,部队将退役士兵社保资金汇入此账户,退役军人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和汇款凭证到当地社保机构办理保险关系转接。
问:“退役士兵职业年金关系转接”办理流程?
答:1.由政府安排工作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报到通知,以及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军务部门或者政治机关干部部门的审核认定意见,开具《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汇至退役军人安置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区(市)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业年金银行账户,并将《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一并交给本人。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同时向退役军人安置地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区(市)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军人退出现役到接收安置单位报到后,将《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和银行受理回执交给接收安置单位,由接收安置单位负责办理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手续。
2.由政府安排到企业工作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军人退役命令、安置地安置工作部门的报到通知,开具《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交给本人。
问:“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办理流程?
答:1.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单位或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携带盖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增加(减少)表》,到当地医保部门办理或网办增员,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根据《军人退役医疗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在医疗业务系统里维护其部队期间医保缴费起止日期,维护后,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完结。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人携带身份证和资金到户籍所在医保部门直接办理即可,缴费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退役士兵报到时可先提供部分信息,按照容缺(部分填报)方式填写,待户口恢复后继续办理,由退役士兵收集相关材料或接收单位收集材料推送医保部门办理或网办,直至办结。
问:“退役士兵预备役登记”办理流程?
答:士兵退出现役后,持退役证、部队开具介绍信和户口簿到安置地镇街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集中返乡报到时人武部门可派员进驻服务大厅办理登记,采集信息。
解读机关: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