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解读《关于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集成办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推行集成化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其中包括军人退役相关事项集中办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进高质量主题集成服务工作方案》亦有对“退役军人报道一件事”提出集成办理的要求。
二、涉及事项
1. 退役士兵报到登记
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申领
3.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登记
4. 退役士兵信息采集
5. 退役士兵伤病残抚恤关系迁入
6. 退役士兵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7. 退役士兵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8. 退役士兵退出现役落户
9. 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10. 退役士兵职业年金关系转接
11. 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
12. 退役士兵预备役登记
三、办理方式
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设立统一受理窗口。在军人退役报到相对集中的月份,各区(市)可依托当地市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各部门派员在窗口驻点联合办公或者授权窗口统一受理等方式接收申报的相关材料,实现“一窗受理”。在引导台、受理窗口和宣传栏印发服务指南,安排专人服务,宣传并引导退役军人按照流程办理相关事项。逐步实现一站服务、一表提交,切实提升退役军人的满意度。
信息来源: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解读人: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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