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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医保发〔2023〕2号--关于转发《关于将“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等8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1/11 1.7w 阅读 124 点赞

关于将“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等8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形势变化,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减轻患者负担,根据省局《关于将“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等8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2号),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省医保局《关于将“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等8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2号)。

二、主要内容

将“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等8个药品(见附件)临时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按照甲类管理。

序号

药品名称

1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Ⅱ)

2

注射用胸腺法新

3

苦甘颗粒

4

抗感颗粒(儿童型)

5

小儿解感颗粒

6

银柴颗粒

7

复方西羚解毒胶囊(片)

8

金莲清热泡腾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