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4部门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改革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5〕29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其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社会稳定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0号),明确要进一步挖岗位、提能力、优服务、强保障,全力以赴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革推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35号),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为落实国家、省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部署,枣庄市14部门联合出台《工作通知》,围绕八个领域推出30项措施,旨在优化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人才与产业深度匹配,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核心措施
(一)优化人才供给培养
1.动态调整专业设置:院校将根据科技发展和产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如重点对接我市“6+3”现代产业体系。
2.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强化“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
(二)完善就业创业服务
1.实名制服务:为有劳动能力、就业创业意愿的16-35岁青年建立就业创业档案,提供精准帮扶。
2.普惠政策:整合省、市就业创业政策清单,简化申领流程。
3.全周期服务:从职业规划到创业扶持,提供“一站式”“打包办”跟踪服务。
4.丰富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进校园、拓岗系列等招聘活动,组织开展“高校学子看家乡”,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
(三)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1.基层就业:鼓励青年参与“三支一扶”、乡村振兴计划等,提升企业一线和城乡基层对青年群体的就业吸引力。
2.新经济就业: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就业,加强新职业培训,促进青年面向新经济就业创业。
3.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优化: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报考“应届生”岗位,不设社保限制。
(四)搭建就业创业平台
1.建设赋能中心:整合资源,提供培训、招聘、创业指导等集成服务。
2.创业孵化支持:放宽青年入驻创业园区条件,延长优质项目孵化期。
3.金融扶持:通过“创业贷”“枣岗贷”等助力返乡青年创业,构建返乡创业青年全要素保障体系。
(五)实施专项支持计划
1.技能培训:开展“送技能进校园”等培训,举办实训营活动,对接产业需求定制课程。
2.就业见习:扩大见习岗位规模,重点开发技术类、管理类岗位。
3.心理关怀:为困难青年提供职业指导、心理疏导及岗位推荐。
(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1.保障公平就业:打击虚假招聘、付费实习等违法行为。
2.提升劳动权益:推动企业保障青年薪资、社保、休息休假等权益。
3.吸纳优质载体: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发挥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典型示范引领。
三、创新亮点
(一)数字化服务:推广AI面试、职业档案电子化等智能手段,创新数智服务模式。
(二)区域协作:推进“鲁南经济圈一体化”青年就业联动,挖掘跨区域岗位,引导青年服务重大战略和重大项目就业。
(三)创业生态培育:打造特色创业街区,创新打造开放、多元、可持续的创业生态新领域。
四、实施保障
(一)多部门协同:发挥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资金支持:统筹就业补助资金,保障政策落地。
(三)监测预警:建立青年就业数据监测制度,强化就业形势分析和预警研判,防范失业风险。
五、政策意义
通过全链条服务、精准化扶持和数字化赋能,枣庄市将构建“引才—育才—留才”生态体系,助力青年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为城市发展注入新动能。
六、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3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