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枣庄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细则(试行)》(枣教字〔2025〕13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自2025年5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为便于各地各校及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内容、规范推进校服管理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校服作为中小学生日常穿着的重要物品,直接关系学生健康成长,其质量安全、选用程序、价格规范等问题备受家长和社会关注。近年来,国家和山东省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对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规范校服选用采购流程、保障产品质量、发挥校服育人功能。
结合枣庄市实际情况,当前校服管理工作中仍需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细化采购流程、强化质量监管、完善保障机制。为落实国家及省级政策要求,回应社会关切,构建规范有序的校服管理秩序,枣庄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本《管理细则》,为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提供全面、具体的操作依据。
二、核心内容与关键举措
(一)适用范围与采购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枣庄市辖区内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校服品类:常规为夏装、春秋装(运动装),确需采购冬装需单独征求家长意见。
采购频次:小学一、四年级各推荐一次;初中、高中:仅新生入学时推荐一次;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
全程坚持家长自愿原则,需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方可选用。
(二)采购流程规范
决策组织:校服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成立选用组织,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
公开备案:采购方案公开公示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价产品款式、质量、价格及企业服务等确定供货企业。
合同管理: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及相关信息需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直接与企业签订合同,不得委托第三方,招标周期原则上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资料留存:采购各环节资料需存档备查,相关材料在校服发放后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三)质量安全保障
标准要求: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床品》等国家标准,安全类别符合相关规范,产品标识需清晰完整。
验收与送检:学校建立进货验收制度,成立3人以上验收小组抽样查验;实行双送检制度,企业需提前送检原材料及成品,学校随机抽样送检,检测费用不得向家长额外收取,每批次及样式留样2套(件)。
评价反馈:学校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结果作为合同续签及后续采购的参考。
(四)费用管理与特殊保障
费用收取:学校据实代收费用,全额划转供货企业,不得截留、挪用,严禁从中谋利,收支情况需公开。
困难帮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减免校服费用,鼓励社会力量捐助。
(五)各方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销售主体质量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学校:承担采购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流程,落实验收、归档等要求,公开监督电话。
供货企业:遵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保障质量,提供检验报告,完善售后服务。
三、政策特点
本《管理细则》在遵循上级政策框架基础上,结合枣庄实际细化了操作流程与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增加联合检查频次,在质量管控上明确企业需配合随机抽检,进一步筑牢校服质量安全防线,兼顾政策的规范性与实操性。
四、政策解读机关和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8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