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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枣庄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规划指导意见(试行)》

2025/06/06 9.7k 阅读 296 点赞

近日,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枣庄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规划指导意见(试行)》(枣自资规规〔202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便于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有效实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与出台目的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迅速增长,原有住宅小区配套停车设施已难以满足安全停放和规范充电的需求。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现象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为此,国家及省级层面先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

我市结合实际,依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并参考《枣庄市电动非机动车停放及充换电场所技术导则(试行)》及各地实践经验,制定本《指导意见》,旨在从源头上规范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及充电设施建设,切实防范安全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要举措

(一)明确适用范围,落实“三同步”建设机制

本政策适用于全市所有新建住宅小区。自施行之日起,新报建项目必须按照本意见要求,在规划设计中明确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的配置标准、布局位置及建设要求,并将其纳入规划审查和施工图审查范围。

核心在于落实“三同步”原则,即电动自行车停车及充电设施应与住宅主体工程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这一机制从项目源头杜绝配套设施缺失或滞后问题,确保居民入住时即可使用安全、规范的停车和充电服务。

(二)科学规划布局,严守安全底线

在选址布局方面,政策明确划定了“禁止区域”和“优先选项”:

严禁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生命通道,以及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等敏感场所的贴邻位置设置停车场所,从设计源头杜绝电动自行车进入室内或堵塞逃生通道。

鼓励优先采用独立式车库,其次为室外停车棚或场地,再次为附建式车库(仅限地上一层、半地下或地下一层)。明确禁止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且不鼓励在住宅架空层内设置,以最大限度降低火灾等风险对居民的影响。

(三)细化配建标准,强化设施功能

政策对电动自行车车位的配建比例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充电设施的配套建设。具体包括:

1、根据现行规范、居民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电动自行车停车位配建数量,确保满足居民基本停放需求。

2、停车区域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软管卷盘或自动喷淋系统,并设置清晰的标识标牌,引导规范停车与安全充电。

(四)强化过程监管,压实各方责任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查规划方案中电动自行车停车设施的布局与配建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住建部门负责施工图审查,监督建设单位按图施工,确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同时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竣工验收内容,对未按设计要求建设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不予通过验收。

三、政策特点与预期效果

本《指导意见》着眼于“疏堵结合”,通过前端规划管控,系统解决电动自行车“停车难、充电乱”问题,推动形成“有处停、安全充、不堵道”的社区管理新格局。

政策实施后,将有效提升新建住宅小区的安全治理水平,引导居民养成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的良好习惯,从根源上防范火灾风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四、实施时间与咨询方式

本意见自2025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4日。

解读机关: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632-328596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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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