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20〕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市政府网站公开专栏邀请副市长周宗安同志对该《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出台《实施意见》的政策背景。
周宗安:制定《实施意见》,既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的实际行动。制定《实施意见》,能够进一步发挥科技评价在科技活动中的“指挥棒”作用,树立创新活动的发展贡献导向和产业应用导向,推动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产业发展实际收益。制定《实施意见》,能够更加优化科技项目评审流程,有效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
问:《实施意见》主要精神是什么?
周宗安:《实施意见》重点明确了4个方面内容:一是优化项目评审流程。重点明确了项目指南发布机制、项目分类评审、提高项目评审质量效率、优化项目成果评审验收、强化科技计划绩效评估等事项。二是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明确提出要树立科技人才评价的正确导向、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创新多元评价方式、发挥用人单位的评价主体作用等。三是建立完善科研院所评估管理制度。明确提出要实行章程管理、落实法人自主权、建立绩效评价长效机制、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等。四是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建设。明确提出要强化监督评估、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问:如何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工作?
周宗安:“重立项、轻管理,重两头、轻中间”是科技项目管理中的关键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在《实施意见》中,对科技项目从指南制定、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立项、中期评估、绩效评价等项目全过程进行了优化。比如,项目指南突出了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和能够“领跑”“并跑”的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等;重视了市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等的意见和建议。项目评审、中期评估、绩效评价等明确委托第三方进行,杜绝了人情项目,增强了项目评审权威性和公正性。
问:如何把握人才评价的导向和标准?
周宗安:曾经一段时间,在人才引进和使用过程中,因论文、职称、学历、奖项等因素,造成大量实际有用人才的流失。在《实施意见》中,更加重视树立科技人才评价的正确导向。不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要素论英雄,更加突出品德、能力、质量、贡献和业绩。在人才评价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明确分类评价标准。比如:对基础研究人才,重点评价其提出、分析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其代表性成果的原创性、前瞻性。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重点评价其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其代表性成果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人才,重点评价其科技、金融与市场要素整合能力,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实验技术和科研条件保障人才,重点评价其工作绩效。
问:如何加强科研院所评估管理?
周宗安:近年来,科研院所改革正有序进行,在《实施意见》中,我们提出了要实行章程管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切实发挥单位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决防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要落实法人自主权,明确了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自主权。建立综合评价与年度抽查评价相结合的绩效评价长效机制,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在科技计划项目承担、财政拨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编制调整、人事管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工作中,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