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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解读《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2020/07/29 1.0w 阅读 58 点赞

【主要负责人解读】枣庄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解读《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0-07-29

2020728枣庄市公安局印发《派出所办理车驾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公通〔202057 文件现将本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警务融合,推进流程再造,持续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思想认识提升,改革任务再落实,改革步伐再加大,业务监管再强化,全面加强车驾管工作,干出实效、走在前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决策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规范制定本办法

出台目的

为规范派出所车驾管业务办理工作聚力打造“家门口的车管所、社区里的交警队”为全省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重要举措

本管理办法共分为六章。其中,在第二章中,对于岗位人员岗位要求业务范围现场窗口牌证寄递做了基本要求。

业务范围:派出所提供车驾管业务服务包括:(一)预选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 验标志、申领免检车检验标志等机动车登记业务服务;(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预约、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延期 审验/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提交机动车驾驶证证件照片、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等机动车驾驶 证管理业务服务; (三)满分教育、审验教育、警示提示信息等交通安全宣传 教育业务服务;(四)其他车驾管业务服务。

第三章对于业务办理制定了总体要求:办理车驾管业务时,对符合条件的, 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时限予以办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理由。 并对业务要求、档案管理和牌证管理做了统一要求。

本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共分为12条:车辆管理所监管职责业务信息复核网上监督巡查业务回访调查社会公众监督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