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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褚志高解读 《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

2020/12/30 3.9k 阅读 78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9号)精神,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把稳就业放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首要位置,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加大对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支持,更好服务于稳就业大局。为建立健全灵活就业政策支持体系,按照市政府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对灵活就业群体政策服务供给,促进灵活就业增量提质。

二、起草依据

《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9号)制定。

三、起草目的

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顺势而为、补齐短板,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进一步拓宽劳动者就业增收渠道,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四、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

《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共有五大部分内容,包含16条具体措施:一是全面扩大就业容量;二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三是推动灵活就业供需精准对接;四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五是营造良好环境。

(一)打造特色小店经济。立足区(市)商业聚集区基础,在全市范围内建成一批高品位商业步行街和特色商业街区。强化载体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塑造消费场景,深挖消费潜力。加快小店信息化建设。建立规范管理机制,对小店经济聚集区实行属地管理,指导聚集区运管主体制定管理办法,提升服务小店经济发展的保障水平。

(二)规范发展夜经济。合理利用相关区域,每区(市)至少设立一处夜市或便民市场等经营场所。针对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低收入群体、家庭困难人员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优先照顾。

(三)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动培育引进网络零售、预约移动出行、网络物流配送、线上教育培训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支持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强化家政服务职业教育,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信用体系。鼓励支持返乡创业,支持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运输服务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的积极性,发挥各类主体创造潜力。

(四)降低准入门槛。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为依法应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实现市场主体注册制度便利化。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保障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简化分支机构名称预核准程序,企业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无须办理名称查重。

(五)提供“12333”式公共服务。建立“两库一平台”,开通灵活就业线上线下绿色服务渠道,设立灵活就业服务窗口,有针对性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集中服务、代理服务、远程服务。深入开展“三进四送”活动,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为有灵活就业意愿的人员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

(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化。整合、利用本地区现有线上线下资源,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市场化村居劳务中介,精准对接劳动者,提高人岗匹配率。

(七)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技能水平。推进全市“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范围。做好职称及职业资格认定。推进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为劳动者提供技能评价服务。

(八)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符合规定依托新业态平台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的补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