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陈广良解读《关于加强设施种植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设施种植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月8日,枣庄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设施种植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枣农种植字〔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市的设施种植业发展规模不断膨胀,现代工程技术、高效种植技术以及肥料、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集成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对于加强设施种植业安全生产管理相应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 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鲁农办字〔2020〕17号)文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本《通知》。为切实提升《通知》科学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我们充分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确保起草的质量。2021年1月8日,《通知》由种植业管理科印发。
三、 出台目的
充分认识做好设施种植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设施种植业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和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新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压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严防设施种植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 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突出季节特点,加大对设施种植业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有针对性地帮助广大设施种植业生产单位及种植户提高安全意识、学习安全生产技能、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做好设施种植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指导,排查整治隐患。开展农事作业操作规范检查指导,督促设施种植业生产单位、种植户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防微杜渐,消除事故隐患。依法依规检查设施种植业生产单位、种植户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督促规范合理施肥用药,做好个人防护,防止农药中毒。结合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应用高效减量施肥用药措施,提高化肥农药使用效果,减少使用量。
(三)防灾减灾,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健全设施种植业生产相关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做好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加强恶劣天气防灾减灾预警,指导设施种植业生产单位、种植户提前检查加固、维修温室大棚,存储物资,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加强灾害天气应急值守,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应对突发灾害情况,指导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加快恢复生产,努力减少因灾损失。
五、 涉及范围
本《通知》主要适用对象及适用范围:全市设施种植业经营者。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首席解读顾问:石佰勇
政策咨询电话:0632-309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