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枣庄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金监字〔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为干政策,鼓励各区(市)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更好地支持和服务高层次人才和其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保障市风险补偿资金高效、规范使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决策依据
根据《山东省“人才贷”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鲁金监发〔2020〕12号),设立枣庄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由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章。明确“人才贷”的产品类型、适用范围、合作银行以及风险补偿范围。
第二部分,合作银行的条件和责任。明确成为合作银行的条件以及合作银行需要承担的责任。
第三部分,申报条件和操作程序。明确“人才贷”申报流程以及申请市风险补偿资金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四部分,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的具体管理方式。
第五部分,职责分工。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分工。
第六部分,附则。确定《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以及截止日期。
四、涉及范围
1.《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
“人才贷”是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的信贷产品。
2.《管理办法》所称的合作银行
本办法所称合作银行是指在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并按要求开展“人才贷”业务的银行机构。
五、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六、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首席解读顾问:王绍文
政策咨询电话:0632-805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