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一:枣庄市非遗基本情况?
答:近年来,我市非遗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保护与开发、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文化自信,守护历史文脉,让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惠及人民群众。根据国家、省、市工作安排,我市积极对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进行申报推荐,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和传承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新成就。目前,全市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省级非遗项目31项、市级非遗项目307项、区(市)级非遗项目643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4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77人、区(市)级代表传承人143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处即台儿庄运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省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3个,县及县以下历史文化展馆18处,省级非遗助力脱贫推动乡村振兴典型乡镇3个。
提问二:请问怎样申报市级非遗项目?
答: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非常严格的认定条件,要符合下列标准:
1、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地方文化独有特色,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2.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3.在一定群体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4.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5.面临失传的濒危文化项目。
符合以上条件的,要填写非遗项目申报书、准备辅助资料进行申报。申报要逐级申报,不得越级,也就是说必须是认定为区(市)级非遗项目才能申报市级,被认定为市级非遗项目才能申报省级,以此类推。非遗项目申报也不是年年评,根据具体情况大概3-5年集中组织一次。
提问三:现在政府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都有哪些扶持?
答:在政策扶持方面,近年来,国家、省、市在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和支持非遗工作。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省政府颁布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和政策,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在资金扶持方面,国家、省每年会对需要保护的国家级和省级非遗项目拨付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该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发展与创新等方面,近几年的扶持重点为传统戏曲及传统工艺类项目。为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等活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补助金,省级非遗传承人每人每年6000元。我市也将市级非遗保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向市级传承人发放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的补助,有力推动了非遗保护单位及传承人的保护传承热情和动力。
提问四:我市非遗都有哪些活动?
答:我市每年“非遗月”、“非遗日”期间都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非遗展演、展示活动。每年的阴历腊月二十三到次年的二月二是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每年六月的第二周六是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在这2个非遗重大宣传活动期间,我市都精心组织近百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尤其是在元旦至春节期间,每年都会在各区(市)和镇街驻地举办民间游艺展演、送戏下乡等活动。为促进文旅融合,台儿庄古城已连续多年举办春节大庙会,组织火龙钢花、南北舞狮、剪纸、戏曲展演、社火巡游等全国各地具有当地特色的优秀非遗展演项目轮番上演,让广大市民游客感受到中国传统节日的十足魅力。
在日常保护管理工作中,我市每年还组织优秀非遗项目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公益大讲堂及非遗进社区、进敬老院、进军营等活动,宣传展示优秀传统文化技艺,让广大市民在近距离接触非遗项目的同时,不仅学会尊重传统文化,还增进了广大市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了解和对非遗保护的重视,让非遗在基层得到有效的保护、传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