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
二、决策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关于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
三、出台目的
坚持安全抓责任,更加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有针对性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大力推进学校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全力解决校园安全管理和事故高发领域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打造学校安全管理特色品牌。
四、重要举措
(一)开展“一项行动”
落实《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底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实现保安队伍配备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达标率100%。
(二)推进“两项建设”
一是实施校园安防基础建设。年内,补充更新一批安防设备器材,解决品种不全、数量不足的问题。把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强力推进。
二是实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开展“食安校园“活动,推行大宗食材可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实现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三)实施“三项制度”
一是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采取“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学校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除进行通报外,问题严重的要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立促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二是学校安全“季排名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区(市)校园安全可量化指标进行排名通报。依托山东省校园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和省市提供的数据信息,每个季度进行排名,向各区(市)政府通报排名情况。
三是典型事故警示制度。收集汇总全市或全国、全省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为各区(市)、学校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安全培训提供警示案例;通过案例,举一反三,时刻绷紧学校管理安全弦。
(四)统筹“四项工作”
一是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开展“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示范校”评选活动,从2021年开始,在现有“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利用三年时间,评选命名“市级平安和谐校园示范校”。
二是构建市级安防信息平台。依托全市教育云平台资源,构建全市学校幼儿园视频监控网络,努力实现校园安防数据监测和风险预警全覆盖。
三是集中开展安全教育专项活动。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宣传月”、“122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切实抓好防溺水、校园欺凌、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
四是统筹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层层签订履职尽诺责任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特异学生台账;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实行校园安全举报制度,公布校园安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五项督查”
一是市委平安办校园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检查。重点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学校校长落实“一岗双责”,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情况;检查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安全工作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调度会;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落实情况;检查校园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是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校园安全综合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防溺水、校园欺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管队伍建设等情况。
三是“黑校车”及农村地区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检查。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校车专项检查,公布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举报电话,创设全社会关注校车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是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联合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情况。按照已制定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规定或细则,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情况。
五是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联合督查。重点检查建立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负责人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情况,定期开展食品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接受培训与考核,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落实大宗食品统一采购制度,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及时妥善处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
本文件自2021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23日
解读机关:枣庄市教育局;解读人:李书军;政策咨询电话:868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