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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能源局解读《枣能源字〔2021〕35号 市能源局-关于印发《枣庄市2021年能源领域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1/05/30 7.3k 阅读 464 点赞

1.背景依据: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21〕14号)、《枣庄市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枣安发〔2021〕21号)精神和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目标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营造安全舆论氛围。

3.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1.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各能源企业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平台作用,在重要场所、重点区域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和口号,持续滚动播放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科普短视频,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2.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宣传。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各能源企业要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专题网络课堂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深理解,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充分展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奋发有为、担当使命、开拓创新的良好形象。

3.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各能源企业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网站、网络直播平台等,开设“安全生产云课堂”,组织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辅导和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安全生产宣传进基层进企业等活动,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政府部门领导、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一线技术工人等,围绕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和辅导培训交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宣传栏、文化廊等广泛张贴学习宣传挂图、海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宣传教育实效。

4  .开展企业全员教育培训。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切实组织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充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程、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开展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动企业管理者树立“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安全隐患”等理念,推动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知识应知必会、安全技能应会必会。

(二)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各能源企业要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议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当地主流媒体,聚焦专项行动整治措施,对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推进青年安全生产技能提升行动,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深化“安康杯”“查保促”等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要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推广在落实责任链条、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做法,提升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各能源企业要组织企业广泛发动职工开展“查找身边安全隐患”“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3、开展执法检查和应急演练。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开展驻点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依法处罚。要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能源行业领域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演练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应急演练。

(三)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及“警示教育周”活动

1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各单位要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多样的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线上,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以“主播走一线”形式开展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线下,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专家通过走进社区、走进公共场所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公众疑惑,回复群众咨询。

2、开展互动展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软件等,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安全快闪”和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积极参加“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3、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生命至上 警钟长鸣》综合性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要积极推进能源行业领域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选取典型事故案例,提高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工作。

(四)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活动期间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通过集中曝光隐患问题,推动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1、加大政策文件宣传力度。各单位借助当地主流媒体平台,加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报道力度,综合运用媒体平台、张贴海报、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要切实发挥“12345”“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2、加大问题隐患曝光力度。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协调当地媒体,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力度。

(五)统筹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及安全文化建设

1、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利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

2、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要通过开设宣传栏、印发海报、制作播发视频动漫等方式,大力宣传、倡导和弘扬“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严格的安全监督是对企业最大的支持”“质疑保守”等安全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3、开展应急科普讲解和作品征集。“安全生产月”期间,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枣庄高新区经发局围绕“安全发展 科普在行动”主题,组织选拔应急科普讲解选手。同时,按照“2021年全省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展示活动”,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征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视频、图书、融媒体产品等科普作品。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通过省内主流媒体、各种新媒体平台广泛播发,开展公益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4.涉及范围:全市能源领域企业。

5.执行标准: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6.其他内容:解读机关:枣庄市能源局;解读人:梁超;政策咨询电话:0632-306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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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