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培育壮大现代商贸物流产业,推动现代商贸向乡村下沉,加快农村现代商业流通体系建设,着力培育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贸强镇,更好发挥商贸服务业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市商务局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创建一批特色商贸示范镇。
二、决策依据
根据枣庄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安排部署,结合我市乡镇实际情况,在征求部分镇街意见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制定了该《通知》。
三、出台目的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实施特色镇商贸业提质升级行动,推进镇域商贸服务业集聚和业态创新,促进线上线下发展,充分挖掘历史文化旅游等资源禀赋,强化与当地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商业零售、特色餐饮、酒店民宿、文化创意、休闲娱乐、传统特色杂货店等业态向特色镇集聚发展,促进农商文旅融合发展,力争5年时间创建20家特色商贸小镇,其中2021年首批创建5家。
四、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创建内容。1.合理配置商业业态。2.完善乡镇流通网络。3.打造乡镇微型商圈。4.建设特色商业街。5.提升乡镇农贸市场。6.大力发展农村电商。
二是明确申报条件。1.要求常住人口5万以上,在工贸结合、农贸结合、商旅文结合、电商集聚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在镇域经济发展中具有支撑作用的建制乡镇。2.要求商贸服务业发达且业态较为完备,能为当地居民提供较全面的生活生产服务。3.要求镇村商贸流通体系畅通,直营连锁超市或便利店村级(行政村)覆盖率50%以上。4.同等条件下,“双十镇”优先、网络零售额位次较前的优先。5.“十四五”期间,申报条件将根据发展情况进行年度调整。
三是明确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报告、乡镇政府建设特色商贸示范镇工作情况报告等10项内容材料。
四是明确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的原则,乡镇申报,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商务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区(市)推荐上报的候选商贸特色示范镇进行评审,经枣庄市商务局网站公示,认定公布枣庄市特色商贸示范镇。
解读机关:枣庄市商务局
解读人:沈长遐
咨询电话:0632-8686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