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枣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枣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和《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7号),市工信局起草了《枣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枣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共五章,十七条。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背景、范围、原则等。
第二章 申报认定。明确了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符合“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2年(含)以上”等基础指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等四方面专项指标,“主导产品和技术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等优先指标。以及认定程序、不得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情况说明。
第三章 复核。明确了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复核年限和复核条件、存在虚假申报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
第四章 结果运用。对认定成功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管理提升、融资服务等方面优先提供适需有效的针对式服务。
第五章 附则。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本办法有效期时间等。
三、施行日期
本办法的印发日期是2021年7月12日,施行日期是2021年8月13日,有效期至2024年8月12日。
本文件解读机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刘玉娟
政策咨询电话:33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