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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枣人社办发〔2021〕7号《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管理办法》

2021/08/10 1.8w 阅读 522 点赞

81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管理办法》(枣人社办发〔20217),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培养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秀的高技能人才,推动枣庄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实施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建设项目。为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目的

2021年至2023年,每年遴选建设不超过5个技能大师工作站,管理期限为3年。技能大师工作站要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企业院校参与为支撑,以高技能人才参与为核心,以政府服务支持为保障,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型合作组织。

三、主要内容

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是指由各行业、领域的高级技能人才传授技艺培养技能人才,组织技术技能革新和技术攻关,推广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的平台。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以高精机械加工、传统技艺传承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部门)、技工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建立。工作站设在企业班组、工段、实训(研发)中心、技工院校等场所。

四、设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条件。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国家行业首席技师或技术能手、齐鲁技能大奖、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以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山东省技术能手、枣庄市首席技师、2018年以来的枣庄市技术能手称号之一的; 

2、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

3、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单位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站日常工作。

(二)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3名以上;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且已完成备案;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2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40平方米)。

(三)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站,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3名以上,其中至少有1名技能大师获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开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专业或实训项目;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40平方米)。

五、办理程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对技能大师工作站选拔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区(市)企业(或行业部门)申请设立技能大师工作站,应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或行业部门)和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实训基地申请设立技能大师工作站,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专家组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经专家组评估通过的工作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认定并授予“枣庄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牌匾。未通过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申报材料

(一)技能大师工作站申报表。

(二)申报报告。申报技能大师工作站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站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技能大师工作站计划目标等。 

(三)技能大师工作站所依托的企业、院校或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2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站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五)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复印件。

七、支持政策

经评估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站,由市级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5万元,从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工作站所在区(市)、行业(企业)、院校也要安排适当资金予以支持。

八、执行标准

本办法自20218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1231

九、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首席解读顾问:徐帅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7254

政策文件链接:http://zzhrss.zaozhuang.gov.cn/tzgg/202108/t20210812_12615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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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