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21〕1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1号),进一步深化全市“放管服”改革,切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决策依据
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1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
三、出台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围绕“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意见》从8个领域提出了30个方面具体改革举措。
一是优化就业创业环境。通过建立多元化职业技能评价机制,建立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等措施,提升就业服务、职业技能,进一步强化创业扶持。
二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切实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保障资金直达基层,确保利企惠民。同时,通过强化信用信息归集、规范行业收费,加大监管力度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审批材料和程序,推行承诺告知制,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推动更多高质量项目落地。
四是持续激发消费潜力。通过采取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整合能力、优化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等措施,切实激发消费潜力。
五是提升对外开放服务水平。落实省统一部署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出口信保支持,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度。
六是优化民生保障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从养老、医保供给、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等方面着手,切实优化民生保障服务。
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审管协同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八是强化组织保障。畅通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完善相关系统建设,创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推动工作改进提升。
政策解读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解 读 人:褚洪德
政策咨询电话:0632-806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