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工作部署,推动市属企业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决策依据
《意见》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制定。
三、主要内容
《意见》共五个部分十四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阐明了《意见》的起草背景和目的,从加强内部审计的角度,为市属企业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国有资产监管各项政策制度提供支持,助力市属企业加快实现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和做强做优做大。
第二部分,健全完善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明确内审工作顶层设计,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完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加快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等五个方面。
第三部分,突出内部审计重要事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需特别关注的地方,主要包括规范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力度两个方面。对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规范有效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范围,从内审频次、企业内部监督配合、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内审结果应用五个方面构建内部审计体系,确保企业相关工作开展及时、准确、高效。
第五部分,进一步加强出资人对内部审计工作监管。明确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内部审计职责,主要包括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出资人检查评估和专项审计工作机制、加大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力度等三个方面,确保出资企业内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四、涉及范围。
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五、其他内容。
解读人:张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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