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枣庄市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便捷性、高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不动产登记流程繁琐、耗时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效率,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响应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号召,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实施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及告知承诺制。
二、适用范围
该方案明确了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适用范围、登记流程、监管措施、惩戒措施以及容错机制。
容缺受理适用于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若缺少非关键性材料或材料存在瑕疵,可书面申请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先行受理并出具回执。关键性材料包括首次登记的权属来源、变更登记的变更事项证明、转移登记的转移事项证明、注销登记的注销事项证明等。60分钟内能办结的业务不适用容缺受理。
三、登记流程
登记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和办理三个环节。申请人需提交《承诺书》及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登记机构将检查承诺书内容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容缺受理,若申请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登记。对于告知承诺制,登记机构将在登记后3个月内进行实地查看,核实企业承诺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四、监管措施
监管措施包括事中事后监管和惩戒措施。若企业违反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不得再次适用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以及将不履行承诺信息报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容错机制规定,除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违规外,对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进行处罚问责。
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至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方案附有不动产登记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以及适用于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的《承诺书》样本。
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632-328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