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国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字〔2021〕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1年9月3日印发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制定《实施意见》目的是加快破解我市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高效植保、粮食烘干两大“短板”,促进主要农作物生产由耕整地、播种、收获机械化向耕整地、播种、高效植保、收获、秸秆综合利用、粮食烘干全程机械化延伸,由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向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设施农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全面机械化转变,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为乡村振兴、构建“6+3”现代产业体系贡献力量。
法律依据。一是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和《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的通知》。二是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明确提出引导有条件的省、市、县整建制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2号),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省整建制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省。三是农业农村部在《关于做好2019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辖区内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数量占农业县(市、区)总数超过70%的地市可申报全国示范市。
根据上述目的及依据,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并组织专家就《实施意见》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审核、论证,经反复修改后,先后征求了21个部门、单位意见,并采纳了3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4年,所有区(市)创建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国示范县,我市创建成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国示范市。到2025年年底,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5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3%,其中小麦、玉米和马铃薯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保持在99%、95%和90%以上。
三、主要内容
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国示范市要点:一是支持重大农机装备研发级立项,推进我市农机工业发展;二是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创建工作中高效植保、粮食烘干等薄弱环节机械进行优先补贴;三是进一步落实好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用地、用电及经营、作业税收减免政策;探索农机抵押贷款、保险等金融政策,促进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四是加大农技农机人员、农机手、种粮大户等培训力度,为农机化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通过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国示范市创建,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扩大高效植保服务覆盖面,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高效植保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二是提高粮食烘干能力,力争到2025年底已创建区(市)产地粮食烘干率达到50%以上,其他区(市)粮食烘干率达到40%以上。三是巩固秸秆综合利用成效,力争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处理机械化水平保持在95%以上。四是全面提升耕地地力,力争每3—4年对适宜耕地深耕深松一遍。五是加快推广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重点推广应用小麦玉米机收减损、高效植保、秸秆捡拾打捆、青贮及玉米籽粒收获、粮食烘干等农机化新技术;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加快“互联网+农机作业”推广应用。六是培育壮大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落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用地、用电政策及经营、作业税收减免等政策;加快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四、涉及范围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五、执行标准
按照《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全国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字〔2021〕46号)要求执行,有效期到2025年底。
六、关键词解释
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中,主要农作物为小麦、玉米、马铃薯;全程机械化为耕整地、播种、高效植保、收获、秸秆综合利用、粮食烘干(小麦、玉米)六个环节生产的机械化。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首席解读顾问:张勇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2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