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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枣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示范平台认定办法(试行)》

2021/10/27 1.2w 阅读 145 点赞

解读《枣庄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示范平台认定办法(试行)》

时间:2021-10-27

一、背景解读

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战略部署,继续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0]10号)精神和我市《关于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6号)关于支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政策措施中第六条:打造中小企业云平台,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进一步完善我市示范平台数字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制定本办法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

二、文件制定依据

201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4号)有关要求,我市出台了本办法。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认定办法》共分6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明确数字化平台评定的背景、范围、原则等。

二是服务功能。提出数字化转型平台应具备的服务功能,包括信息、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政策解读、供需发布、知识产权、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融资服务、创新创业、法律服务等各种服务功能。

三是申报条件。提出数字化转型示范平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每项服务功能的基本服务要求。

四是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流程、提交材料、评审、公示、公布等。

五是平台管理。明确认定期限、市、区两级主管部门以及平台的责任义务。

六是附则。自发布之日起30天后实施,自实施之日起3年内有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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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