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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10/29 1.5k 阅读 421 点赞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提高抵押登记效能。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 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枣政发〔2021〕6 号)精神,借鉴先进地市的做法,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中国银保监会枣庄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的通知》(枣自资规字〔2021〕128 号,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模式。

二、适用范围

《通知》从适用范围、申请资料、电子签章(签名)、电子档案和工作时限进行明确。

枣庄市范围内所有的不动产抵押登记事务,涵盖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各大银行业务分支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实体。

三、申请资料

使用《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替代原提交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主债权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抵押双方签订的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由抵押双方当事人自行留存,无需提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凭《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抵押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和抵押人产权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人对提交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中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1、在电子签章(签名)方面:将会运用到电子签章或者数字签名的技术来进行远程验证和确认交易的真实有效性。

2、在电子档案方面:与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需将抵押登记全部申请材料进行电子化扫描,通过系统传递抵押相关属性数据,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电子材料和数据进行审核,建立电子档案。办理抵押权登记所需的纸质材料,由各金融机构与抵押人双方自行保管。各金融机构应确保抵押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所扫描传递的电子材料、数据与纸质档案内容一致,确保《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表》和主债权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内容一致。因材料不一致、虚假申请等原因导致的法律后果,由金融机构自行承担。

3、在工作时限方面:在不超过半小时的时间框架内高效完成一次完整的抵押登记程序。

四、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电话:0632-328568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