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按照“城乡一体、县级统管”工作思路,全面扩大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大力加强村内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全域构建水质合格、保障率高、保护到位的水源体系,规模大、标准高、质量好的供水工程体系,县域统一、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和覆盖全、效率高、监管有力的政府监督体系,打破城乡供水“二元化”格局,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让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幸福水。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57%,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69%,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8%,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
到2023年底,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71%,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76%,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0%,水质达标率达到86%以上;
到2024年底,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75%,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8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3%,水质达标率达到88%以上;
到2025年底,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81%,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8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5%,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工程建设
一是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是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
三是积极推广使用预付费水表。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工程运行管理
一是逐步推进县级统管,专业运维、市场化运作。
二是强化水费收缴。
三是建好用好维修养护基金。
四是强化水质保障。
五是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六是加大宣传,提升供水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市级将不定期对各区(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按季度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即时进行通报,年底进行考核。通报、考核实行百分制,按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规模化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问题和信访率五项指标各20分进行赋值,打分方式分别按工程进展、任务完成率和问题发现、信访发生量的多少,并结合在全市的排序进行打分。其中,对部、省、市检查、抽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信访问题进行考核扣分,市级反馈问题每个扣0.1分,省级反馈问题每个扣0.2分,国家级反馈问题每个扣0.5分;对反馈问题处置不当、不及时,以及造成重复上访的将分别加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