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
一、文件名称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
2021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在24个月以上。按照通知要求,我市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合理支付月数范围,停止下调费率。
三、文件调整范围
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适用的费率的行业
四、调整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办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