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指示批示,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更好发挥医保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市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转发<山东省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
进一步提升帮扶的精准性和时效性,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按照国家、省相关部署要求,立足我市实际,积极稳妥做好过渡期医保综合帮扶政策优化调整,探索建立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在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反复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制发该《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细化了确保应保尽保、稳妥推进政策衔接、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等具体要求,对守牢防止因病规模性返贫底线作出统筹安排。
一是落实参保分类资助,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减轻救助对象个人缴费负担,巩固应保尽保成果。建立医疗救助和脱贫享受政策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参保台账,加大参保动员力度,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鼓励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不断缓解高额医疗费用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加强政策衔接过渡,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梯次减轻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切实兜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准确把握脱贫攻坚期和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要求,确保过渡期各项医保综合帮扶政策精准落实。
三是完善高额费用支出监测预警,重点监测经三重制度保障后,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的普通参保人员,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防止因病返贫致贫。持续优化农村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力量,通过建设基层服务站点等形式促进服务下沉。
四是强化部门横向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救助对象身份信息实时共享,确保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同时,实施不同部门间协同综合帮扶,坚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