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日,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枣庄市中医药名医遴选办法》(枣卫办字〔2024〕42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增强人才服务和保障能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3〕167号文件精神推进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相关要求,构建枣庄市中医药人才高地,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力争实现我市高层次人才数量有新的增长,2024年9月2日市卫健委联合市人社局制发了《枣庄市中医药名医遴选办法》。
二、目标任务
聚力我市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带动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担当作为,推动中医药强市建设。自2024年开始,以3年为周期,按照“树名医、重质量、求发展”的原则,每周期分别遴选枣庄市名老中医一般不超过10名、名中医(药)专家一般不超过10名(其中40岁以下的青年名中医(药)专家一般不超过5名)、基层名中医专家一般不超过10名。
三、主要内容
《遴选办法》共五部分,包含总体目标、推荐范围和条件、组织管理、评审程序、有关要求。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主要明确了遴选的目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枣庄市名中医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遴选不超过30名。第二部分为推荐范围和条件。明确了遴选对象和条件,突出临床诊疗能力和水平,将会看病、看得好病作为评判的主要标准。第三部分为组织管理。明确了枣庄市名中医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评审专家组成及专家组的产生等。第四部分为评审程序。明确了申报人须提供的材料、申报推荐程序。第五部分为有关要求。
四、涉及范围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执行标准
《遴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为枣庄中医药名医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医药名医入选人员要牢固树立弘扬中医药事业的责任心,为中医药事业贡献力量。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对名中医药名医入选人员年度考核。
六、其他内容
解读机关: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吕青
政策咨询电话:369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