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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

2021/12/09 5.2k 阅读 118 点赞

121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枣政办字〔2021〕6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科长付可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问:本次授权和委托审批权的意义是什么呢?

付可本次下放建设用地审批权,意义重大土地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要素保障。改革完善用地审批制度,适度下放审批权,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有力拉动内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了重要部署,明确要求“赋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赋予省级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以往,由于建设用地审批层级较高等原因,审批周期长、审查环节多、审批效率低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不利于重大项目及时落地。此次深化用地审批制度,正是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职责分工,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通过下放用地审批权,中央政府可以从具体用地审查等微观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更多地精力放在宏观政策的制定和事中事后监管上,通过用地审批效率提升,促进用地保障能力的提高,改善营商环境,为持续有效扩大内需创造良好氛围。

问:请介绍一下本《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过程及我市工作进展。

付可根据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用地审批权行使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省政府承接国务院授权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同时将省政府用地审批权授权和委托市政府实施。审批权授权、委托后,我市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即市中区、薛城区含高新区、峄城区中心城区)用地由国务院授权省政府审批,以上范围外及山亭区、台儿庄区、滕州市范围内农用地转用由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审批,符合土地征收条件的同步委托市政府审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高效规范实施省政府授权、委托用地审批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起草过程中,我局认真研究政策,积极赴省厅汇报,赴济南、临沂等地市现场考察学习,召集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商,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通过函件方式征求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和绿化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直部门会签同意后,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部门会签等重大行政决策前期程序,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形成本《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承接、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11号)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及辅助审查系统已全部升级完成,落实了省自然资源厅各项工作要求能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承接建设用地审批权的授权和委托工作。

问:本次承接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重点有哪些?

付可承接用地审批权,关键在于正确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变”的是报送主体、批准机关和审批流程,“不变”的是耕地保护的国策、法定的程序标准、节约集约的要求。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要求,严格耕地保护、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这些都是土地管理工作的根本遵循,不能改变。贯彻党中央要求,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用地审批制度并不是对地方政府用地行为的放任自流,而是通过更加有效的职责分工,更好地保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目标的实现。

二是严格依据法律和相关标准审查,确保用地合法合规的审查标准没有降低。无论是授权方式,还是委托方式,其都是一种审批事权、审批程序的调整,只是提高了用地审批的效率,压缩了原有审批的时间,但并没有降低用地审批的标准。承接审批权的省份与原审批机关一样,守红线、促集约的责任没有变,都要以《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用地标准规范等作为审查依据,必须确保审批的用地项目符合空间规划、符合占用条件、落实占补平衡、促进节约集约等。

三是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土地执法的要求没有松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也对地方政府不履行耕地保护职责的查处作出了明确规定。审批权下放后,这些都没有改变。自然资源部无疑会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省级政府一起,强化督查问责,加快清理闲置土地,清理整顿大棚房。相信在中央地方合力之下,土地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现象一定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确保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接得住、用得好、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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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