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3日,枣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振海介绍2020年1-8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科长蔡先艳: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振海先生,副局长王英女士,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清先生介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首先,请魏振海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振海: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1-8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8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49、87、15、25、181微克/立方米和1.3毫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6.9%、23.7%、6.2%、19.4%、7.7%、13.3%。优良天数比率64.3%,同比增加16.2个百分点,同比增加幅度居全省第2位。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开展专项监督(帮扶)行动,通过强有力的整治措施消除污染源。2020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逐步建立起“强有力、高效率、全覆盖”的监督帮扶体系,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气环境“查治法责”专项行动、大气污染源“千人帮扶行动”和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等监督帮扶行动,现场检查帮扶企业5756家(次),抽查污染点源580处,发现整改问题2889个,从严查处140余家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共计罚款1400余万元。
2.提高环境空气优良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优良环境获得感。从降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两方面着手,狠抓季节性首要污染物PM10、PM2.5和臭氧的治理。针对冬春季首要污染物PM10、PM2.5,重点从降尘入手:年初开始继续严查机制砂类违规企业生产,严控砂石资源外运,加强矿山开采扬尘整治,强化爆破、加工、存储、运输各环节的扬尘管控;印发《枣庄市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全面加大工业企业、道路扬尘、建筑(工程)施工、裸露地等各重点领域颗粒物污染治理,突出标准引领,严格整治;核验全市拥有矿山开采权的骨料加工企业6家、粉磨站7家,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及整改时限,并严格要求企业在生产关键环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针对夏季首要污染物(臭氧),重点强化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减少臭氧前体物的排放:全面梳理排查涉VOCs排放重点企业400余家,并对排放量较大、影响较大的100余家企业进行监测评估,指导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争取3000余万元中央资金用于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和监测项目的开展。
3.启动科技治污,消除“人海战术”监管盲区。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道路积尘走航监测,各区(市)均在城区开展颗粒物激光雷达扫描。积极推进环保智慧平台建设。
(三)生态补偿情况
2020年上半年,我市获得省级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3062万元,排名居全省第二。
二、全市水环境质量现状
(一)全市水环境形势
1.地表水方面
自2018年国家实施第三方采样监测以来,我市6个国家考核断面中:2018、2019年水质均值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体优良比率达到100%,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1-8月,有5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滕州北沙河王晁桥断面为Ⅳ类标准,预计到10月底前,6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Ⅲ类标准。2个省考核断面中:2018年,薛城小沙河彭口闸断面水质均值为Ⅳ类标准,未达到Ⅲ类标准要求,滕州房庄河东田陈断面断流。2019年、2020年1-8月,薛城小沙河彭口闸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标准,水体优良比率达到100%,滕州房庄河东田陈断面断流。
2.饮用水方面
当前我市市级饮用水源2个、县级饮用水源8个,除地质因素超标外,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创新实施“枣庄标准”,污染源治理达到全国最严排放标准。将确保河流出境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划定为生态红线,按照断面达标优先原则,倒逼位于河流断面上游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COD低于25毫克/升、氨氮低于1毫克/升的“枣庄标准”,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今年对滕州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改造,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枣庄高新区、薛城区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均按地表水Ⅳ类标准设计,倒逼鲁南木石化工园区排水单位氟化物排放标准控制在1.0毫克/升。8个省级以上工业聚集区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全部安装了水质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动30家氮肥、造纸、印染等十大重点行业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
2.系统实施三大治污工程,着力构建城区小流域“治用保”循环净化体系。在深入实施退渔还水、退房还岸、退耕还湿“三退三还”生态修复工程,构建完善全流域“治用保”体系的同时,我市还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中心,系统实施提标改造、中水回用、人工湿地三大治污工程,建立完善城区小流域“治用保”循环净化体系,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在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口附近规划建设人工湿地20余个,其中5个创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在全市7条主要河流基本形成了“条条河流有湿地、片片湿地水清澈、流域处处生态美”的景象。
3.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确保饮水安全。目前,全市20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划分了水源保护区,并获省政府批复。水源保护区内,搬迁村民住户20余户,实施退耕还林50余亩,设置隔离防护网3800米,安装视频监控82台,设置标识牌200块,主要交通要道均设置了警示牌,清理取缔畜禽养殖场户800余户,养殖棚1668个,关闭拆除了枣庄市鑫发食品有限公司、福丰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印发《枣庄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积极引进第三方,提高监测能力、增加监测项目,将定期监测与不定期抽测相结合,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4.严格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环境监控体系,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厂和98家排水企业均安装了水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12个主要河流断面安装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测水质状况,推进46家重点排水企业实行排污口信息化公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关闭拆除了一批畜禽养殖场(户)和“土小企业”,实现夜晚、节假日等突击性检查常态化,全天候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科长蔡先艳:
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还是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提问。
记者1:刚才在介绍中提到,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能否继续介绍一下下一步准备开展的工作?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王英: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为实现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硬性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全面发力、精准治污:一是继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围绕全面保障河流断面水质达标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力量,加大监管督促力度,继续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形成全力保障断面水质达标的强大合力。二是规划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结合《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实施,在城市污水处理厂下游规划建设人工湿地工程,并列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库,争取资金支持,促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削减总氮、总磷排放,确保断面水质达标。三是加大惩处曝光力度。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问题,涉及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建立环境违法和污染超标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预警信息,使违法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记者2:今年是国家蓝天保卫战的终期考核年,请问大气环境方面的考核主要针对哪些内容?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清: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在今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对于大气环境方面的考核主要涉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率2020年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其中,细颗粒物(PM2.5)完成情况为60分,空气质量优良率完成情况为40分。按照达到或完成《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和国家提出改善任务目标进行考核。根据任务,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7ug/m3,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6%。
从当前看,我市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6ug/m3,同比下降18.8%,下半年能够持续保持改善,就可以完成《三期行动计划》确定的2020年度目标;在空气质量优良率方面,我市需要达到66%的任务目标。从2019年全年情况看,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50%,今年需要增加16个百分点或58天,上半年已经增加了30天,今年下半年仍需增加28天,平均每个月需要增加5天。
记者3:当前正值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打赢这场攻坚战,今年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清:
谢谢您的提问。主要措施有以下六点:
1.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树立绿色标杆企业,全面推进机制砂类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整治,目前已经核验5家具备自有矿山的机制砂企业,其中4家环保设施完备、环境管理水平较高,1家正在整改。
2.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深度治理等,推行三方治理评估和技术监管,倒逼重点行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目前我市已经对首批28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了污染排放监测和专家现场评估。第二批企业名单也已经确定,正在组织现场检查和评估。
3.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实现动态清零。
4.《枣庄市2020年夏秋季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行业差异化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和下半年发布的《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推进排污量大、影响范围广的行业在响应时段实施停产、限产,降低高污染时段的环境压力。秋冬季后,根据气象条件,继续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修订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一厂一策”落实到具体车间、具体生产线;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5.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合会商制度及秋冬季“千人帮扶”等专项督察帮包工作机制;发挥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牵头作用,督促九个大气污染专班做好行业监管职责。
6.和国内高水平专业机构合作,开展枣庄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化提升研究,查清我市大气污染的症结,提出科学整治措施;建成智慧环保综合监管平台,加大臭氧、扬尘等重点污染因子的全天候监控,实现大气污染管控动态化、精准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