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
负责人解负责人解读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同志解读《枣庄市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21/08/27 1.2w 阅读 429 点赞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枣政办字〔2021〕42号,以下简称《方案》),市政府网站公开专栏邀请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同志对该《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出台《方案》的背景。

宋丙干:低速电动车作为一种低成本、低能耗、遮风挡雨的代步工具而受到部分中老年群众的青睐。在给人民群众带来便利的同时,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因其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四轮机动车,不能申领牌照,不能购买保险,而且安全性能较低,特别是驾驶人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出行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易引发交通事故。为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

问:制定该《方案》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宋丙干: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以及《全省低速电动车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公安局在综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市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菏泽、淄博等地先进经验做法,多次征求相关部门、电动车生产企业等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该《方案》。

问:我市出台该《方案》的目的是什么?

宋丙干:按照“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治理、行业管理,严格执法、分步推进”的原则,对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整治,依法关停我市非法生产和改拼装企业、作坊,依法取缔我市非法销售网点,依法查处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非法营运、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闯禁区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形象。

问:《方案》实施的步骤有哪些?

宋丙干:在全市范围开展低速电动车综合整治,先行从城区主要道路开始,分阶段分批次推进,逐步扩大整治范围。整治重点是以电能、混合等动力装置驱动,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车辆,包括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低速电动车。方案共分三个阶段开展:一是摸底宣传阶段。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对低速电动车生产、改拼装企业、作坊、销售网点以及低速电动车活动区域、时段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为整治工作奠定基础。二是集中整治阶段。全面清理低速电动车的非法生产、销售和营运行为,并通过限行并逐步扩大限行区域,教育劝导停用并逐步禁止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三是长效管理阶段。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转为长效监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治理行动, 保持对生产、销售、上路行驶等环节的严管严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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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