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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枣庄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细则

2025/07/24 1.5w 阅读 200 点赞

【文字解读】枣庄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细则

为更好地理解《枣庄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开放细则》)的核心内容和实践要求,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现就《开放细则》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数字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和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加速,公共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作用日益凸显。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办法》《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细则》等上级文件精神,衔接《枣庄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解决我市公共数据开放过程中存在的流程不规范、责任不清晰、数据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制度体系,促进公共数据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枣庄市实际,制定本《开放细则》。

二、出台目的

通过明确公共数据开放的基本原则、工作体系、操作流程、安全保障等关键内容,建立“统筹管理、分类分级、需求导向、合规应用、安全可控、评价监督”的工作机制,规范公共数据开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打通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堵点”“难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数据开发,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个人数据融合应用,为枣庄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主要内容

《开放细则》共七章24条,结构清晰、重点突出,涵盖公共数据开放全流程管理,核心内容如下:

(一)总则(第一条至第五条

确立了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开放活动的基本遵循,并对公共数据、公共数据开放等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公共数据开放属性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三类,强调开放活动应通过省统一平台进行,同时严守安全底线。

(二)工作体系(第六条至第九条)

构建了以公共数据开放主体、利用主体和主管部门为核心的三方责任体系。开放主体(各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需编制年度开放清单与计划,负责数据审核、问题响应与质量提升;利用主体(公民、法人等)需合规使用数据并反馈问题;市、区(市)大数据主管部门统筹监督全市开放工作,确保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三)数据开放(第十条至第十二条)

详细规定了公共数据开放的流程,包括数据目录编制、数据提交、形式审核、数据发布等环节。规范数据提交、审核、发布流程:开放主体需通过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完成数据编目、安全审查后提交,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

同时建立数据质量监测评估机制,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用,更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强调了数据质量保障与常态化更新机制,平台服务方式涵盖数据下载、接口调用及沙箱、隐私计算等多种模式,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需求。

(四)数据获取(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

分别规定了无条件开放数据和有条件开放数据数据获取的方式和条件,建立未开放数据申请机制。无条件开放数据可直接下载或接口调用;有条件开放数据需经实名认证、信用核查等,按“申请—审核—授权”流程获取;未开放数据可提交需求申请,经论证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开放。

(五)数据利用(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

强调了公共数据利用主体在开发利用公共数据时应需依法依规操作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障公共数据安全。同时,鼓励用户将开发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注明数据来源,在合规前提下发布至开放平台供公众使用,公共数据开放主管部门将定期宣传优秀利用成果。鼓励开展多种形式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活动,促进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融合应用。

(六)监督保障(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

建立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定期对全市数据开放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同时,要求公共数据开放主体加强组织保障、人员培训和安全保护制度建设,确保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七)附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

明确《开放细则》的衔接适用和施行期限。

四、与上级政策异同及特点

《开放细则》严格遵循《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细则》,在核心框架、基本原则、数据分类、工作体系构成、开放与获取的基本流程、数据质量与安全要求、利用规范等方面保持了高度一致,确保了省市政策精神的连贯性和执行标准的统一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以下方面体现出本市特色:

层级责任更明晰:细化了市、区(市)两级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区(市)主管部门需汇总本区域开放清单和计划并上报市级,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清单的汇总审核与统一发布,强化了层级联动。

落地措施更具体:结合枣庄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实际,明确数据开放需依托该平台编制数据目录、进行安全审查等,明确开放主体在审核通过数据申请后需提供数据使用授权。

五、下步工作打算

《开放细则》的出台标志着枣庄市在公共数据开放领域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为推动枣庄市公共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开放共享提供有力保障。下步,枣庄市将持续推动数据开放工作提质扩面,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开放数据的开发利用,拓展数据开放应用场景,激发数据创新活力。

六、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大数据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51189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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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