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下达2021年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市年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市能源局对各区(市)、高新区剩余未完成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具体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9年,省发改委等1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号),下达我市2022年底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为3620个;2021年,市政府在《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分工的通知 》中明确,全市规划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1000 个,新增公共充电站 6 座。
三、主要内容
明确各区(市)、枣庄高新区2021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数量。
四、充电基础设施涵盖范围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包括公共充电桩、专用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
五、有效期
该通知有效期至2021年底。
六、其他内容
1.解读机关:枣庄市能源局
2.解 读 人:执法三科
3.政策咨询电话:0632-306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