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提升全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国中医药医政发[2020]4号)、《山东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鲁卫中西医指导字〔2021〕2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委起草制定了《枣庄市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山东省枣庄军分区保障处意见,最终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 2025 年,争创1家省级中医康复中心,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独立设置康复科,康复医院全部设置中医药康复治疗室,其他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康复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与中华传统体育、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度持续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7个部分,共计12条具体措施。
(一)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提供机构建设和管理。
(二)实施中医药特色康复重点专项。
(三)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医疗质量管理。
(四)强化中医康复人才传承培养。
(五)加强中医药康复科研创新。
(六)推进体育运动与中医康复的融合。。
(七)推进中医药康复信息化建设。
四、涉及范围
我市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山东省枣庄军分区保障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等。
五、执行标准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国中医药医政发[2020]4号)、《山东省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鲁卫中西医指导字〔2021〕2 号)。
六、其他内容
解读机关: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科科长孙言礼解读
咨询电话:0632-315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