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发〔2020〕2号)、《山东省关于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字〔2020〕1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函〔2021〕34号)精神,着力破解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强力推进城乡教育融合,加快全省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依据《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鲁教基发〔2020〕2号)、《山东省关于推进乡村教育振兴的实施意见》(鲁教基字〔2020〕11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制定。
三、出台目的
充分发挥教育改革优秀经验、先进模式、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的区域、城乡、校际结对关系,构建“优化城区、带动城郊、提升镇街、强化乡村”的基础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学校治理、教学管理、教师激励、学生评价等探索创新,实现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质量整体提升。力争至“十四五”末,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乡村教育有突破性改善,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培育形成一大批新优质学校。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强校扩优的实施路径
《方案》明确了集团化办学、学校结对联盟、区域间教育协作三种强校扩优模式,并细化了帮扶措施,为学校发展明确了路径。
(二)制定了评价办法
《方案》针对三种强校扩优模式分别制定了评价办法,有力促进了强校扩优走实走深,切实发挥实效。
(三)明确了实施步骤
《方案》明确提出全市强校扩优行动因结对形式和实际需要不同,时长不作统一限定,最少不低于1学年。一般分为机制建立阶段、帮扶提升阶段、总结拓展阶段,为具体实施确立了方法步骤。
(四)明确了保障机制
《方案》从组织实施、经费保障、激励政策、师资保障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保障措施,为强校扩优具体实施层面的关键关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自2021年10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解读机关:枣庄市教育局;解读人:孔杰;政策咨询电话:868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