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枣庄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全省文物资源大市。党的十八大以来,枣庄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文物保护水平大幅度提升,文物事业取得显著进步。党的十九大后,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文物保护利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让文物活起来的方法途径急需开拓创新,文物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尚需提升等。
二、决策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着力解决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的问题。
2019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鲁办发〔2019〕21号),着力构建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
2021年4月,全省召开了高规格的文物工作会议,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发〔2021〕8号),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8月,李群部长在《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文物事业改革发展迎来历史最好时期,但仍存在文物机构队伍依然薄弱,“小马拉大车”现象突出,文物保护修复、可移动文物鉴定、研究人员匮乏,文物考古行业工资待遇偏低、工作条件艰苦,人才流失严重,一些市县文博机构长期面临专业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的困境。
2021年8月,全省革命文物工作会议指出,积极构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新格局,把加强科学保护作为首要任务,聚焦解决当前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中存在的问题,把强化教育功能作为重大责任,更好发挥为党育人的重要作用。
从2020年11月开始,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在全省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前置审批制度。我市是文物大市,地下文物埋藏丰富,每年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数量30个左右,亟需进一步推进我市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实现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双赢。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我市文物安全,提升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为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关系指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式,为构建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实现从文物大市向文物强市的转变提供政策依据和指导方向。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根据中央、省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枣庄实际提出五点工作任务和三项保障措施。
(一)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通过组织开展“红色文化主题月”活动、建立健全市级红色文化议事协调机制、公布市级革命文物名录、实施革命文物展示利用工程、打造具有枣庄特色的红色旅游融合示范区等举措,挖掘我市革命文物社会教育价值,加强我市红色文化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弘扬。
二是以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带动我市文物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坚持以文物保护项目促进文物保护利用发展,组织开展一批文物本体保护、展示利用工程,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大力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建设,重点实施中兴煤矿公司旧址修缮保护项目,着力打造偪阳故城、薛城遗址等展示利用项目。大力实施“文物+”战略,充分利用文博资源、红色资源,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将文物安全纳入国土及大数据防护体系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实现文物资源空间信息纳入同级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落实文物保护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实施文物本体修缮保护、环境治理和抢险加固等文物保护工程,着力开展法人违法整治、打击文物犯罪、文物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作。
四是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实现“博物馆+”跨界融合。加强各类博物馆建设,尤其要大力促进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化发展,鼓励设立特色博物馆参与工农业遗产保护利用。实现博物馆文物保护利用能力整体提升,推动博物馆数字化提升及智慧博物馆搭建,鼓励文博单位参与文创产品研发,丰富文物要素,提升转化效率。
五是扎牢文物安全防护网,确保馆藏及地上地下文物安全。优化博物馆藏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保证各级博物馆三级(含三级)以上藏品以上保存环境达标率均为100%。文物、规划、行政审批等部门实行许可信息共享机制,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天网工程、文物安全巡查、文博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等制度,构建全市田野文物安全人防、技防统一体系。
(二)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文博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力度,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和使用。
二是强化文博专业队伍和文物执法队伍建设,以鲁中南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中心建设为中心,加快文博工作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成效,健全文物综合执法机制。
三是强化各级政府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意识。确立文物工作的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健全文物违法行为惩戒机制,严格实施文物违法违规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五、政策亮点
《实施方案》坚持守正创新,在中央和省级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具有枣庄特色、有创新性的政策措施,如:强化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分批公布枣庄市革命文物名录,做好铁道游击队旧址、台儿庄大战旧址、中兴煤矿公司旧址等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打造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强化文物保护管理,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2025年实现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全部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枣庄市文物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文博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支持和规范力度,加快智慧博物馆、“云展厅”建设,2025年全市登记备案博物馆争取达到30家;强化考古先行工作实施进度,实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建设用地在收储、出让、划拨前依法开展文物调查勘探;强化文物安全,实施文物安全天网工程,运行枣庄市文物安全巡查平台,2025年实现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达标100%;强化保障机制。加大文物保护资金支持力度,将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研究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以鲁中南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强与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对文博工作领域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发生文物违法违规案件并被市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约谈的,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评价体系的负面清单。将文物安全保护监管、“先考古、后出让”等工作落实情况列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巡察内容。
这些政策举措,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将有力破解改革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文化和旅游局
首席解读顾问:崔玥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6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