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满意度调查、实地评估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司法行政系统浓厚的创建宣传氛围,出台《关于强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日前,枣庄等52个市进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评估候选城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拟对候选城市进行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实地评估。为贯彻落实全市“聚力改革攻坚突破”工作会议和全市法治宣传暨迎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满意度调查、实地评估动员会议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创建法治政府、优化法治环境协调共进的良好氛围。宣传工作成效,培树工作亮点,促进经验交流,突显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扩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的知晓率和满意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认真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满意度调查、实地评估推进会议和枣法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提高主人翁意识,切实增强宣传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枣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
三、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单位部门要立足网媒,强化内功,要迅速在单位办公楼醒目位置,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宣传标语、公益广告、视频等;同时,要在单位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上开设法治政府创建专栏,宣传报道示范创建活动和相关信息,切实提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各单位要进一步扩大宣传,营造氛围。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每天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转发“法治枣庄”新媒体有关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致全市人民一封信》和示范创建宣传相关视频、彩页等;在疫情防控情况允许的基础上,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融入党员“双报到”工作中,组织党员干部上街、进社区、入户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示范创建宣传氛围。
四、涉及范围
各区(市)司法局、枣庄高新区政法委,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五、实施时间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时间自2022年4月11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
六、涉及范围
发布机关:枣庄市司法局
解读人:王成
活动咨询电话:0632-3321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