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枣庄市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和《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状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指导全市各区(市)做好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起草过程
《方案》以我市多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基础,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对我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在充分征求各区(市)局、局有关科室等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意后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方案》由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2021年,我市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掌握隐患分布情况;发布市级地质灾害黄色预警8次,预警预报信息1000余条;持续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1起(滑坡),规模为小型,灾害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和对近年发生地质灾害对比分析,各地质灾害隐患未受较大内外力地质作用影响,其成因类型和引发条件基本未变,突发性地质灾害仍以崩塌为主,人类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仍以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为主。
(三)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根据调查,将峄城区底阁镇康庄村北(原峄城区石膏矿)采空塌陷、市中区税郭镇横山前村采空塌陷等2处地质灾害隐患作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是认真落实防治主体责任;二是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和联动协作;三是有关重点工作。
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本文件解读机关: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首席解读顾问:孙峰
政策咨询电话:0632-328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