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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枣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差异化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2023/07/02 2.6k 阅读 162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增强“勇于开拓、担当有为、力争上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枣庄市公务员差异化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异化考核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主要情况如下:

一、情况介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聚焦省市考核指标、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建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考核导向,通过“定性与定量”“考人与考事”“评分与排名”相结合,充分发挥差异化考核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的指挥棒作用,以大抓基层实现“赢在中层”,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及我市人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注重实绩、奖惩分明。

三、主要内容

差异化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聚焦省市考核指标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以“重点工作求突破、创新工作出亮点、职能工作守底线”为目标,并赋基础分值100分。包含重点工作、创新工作、职能工作等内容。

  1. 重点工作,即各单位承担的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双十镇”建设、“山水林田大会战”“六大提升工程”等安排部署以及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工作任务。

  2. 创新工作,即各科室立足本职工作在流程再造、推进落实等方面提出的创新性举措。

  3. 职能工作,即根据单位“三定”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市委编办“三张清单”制度确定的职能工作。

  4. 加分事项

(一)创新工作被省直部门(单位)现场观摩会、正式发文予以推广的,分别加6分、3分;在全省会议上作先进典型发言的,加3分;入选市级创新性实事案例且报省委改革办参评的,加4分。

(二)承担工作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或被省直部门(单位)、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分别加6分、2分;被国家部委或省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加4分。

(三)向上级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取得成效且被考核责任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分别加4分、2分。

(四)在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且被考核责任部门认定的,每项加2分。

(五)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急难险重工作,受到通报表彰者,每次积2分。

(六)获得中央(国务院)、国家人防办、省委、市委、省人防办、市直机关工委等各级荣誉,分别积2分、1.5分、1.5分、1分、0.5分、0.5分,同一事迹以最高得分为主,不累计。

(七)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获得优秀等次积1分,获得合格等次积0.5分,不合格等次不积分。

(八)在《中国人民防空》《齐鲁民防》等省市级层次(不含市办本级)媒体发表调研类、经验交流类文章,每采用1篇,分别积1分、0.5分、0.2分;消息报道类文章每采用1篇,每次积0.1分。

(九)党员年度积分考核取得前五名的,依次得1分、0.8分、0.6分、0.4分、0.2分。

(十)单位党组(党委)认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同一项工作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加分。

  1. 扣分事项

(一)业务工作被省直部门(单位)、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二)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及市长热线办公室交办事项,因进度迟缓,办结率、满意率低被通报的,每次扣1分;因年度任务未完成被通报的扣2分。

(三)创新、职能工作未完成的,每项扣1分。

(四)迟到、早退5次算旷班1天。旷班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班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

(五)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其日常考勤满勤率不得低于90%(国内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计算在日常考勤出勤之内)。

(六)单位党组(党委)认定的其他扣分事项。

同一项工作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扣分。

  1. 一票肯优

(一)承担工作被国家部委现场会、正式发文推广的,或在全国性会议上作先进典型发言的;创新性实事案例被上报中央改革办的。

(二)承担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或被国家级领导批示肯定的。

(三)其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为我市争得重大荣誉、作出突出贡献的,由办党组通过“一事一议”予以认定。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且无负面清单情形的,科室及其负责人直接定为优秀,科室其他人员由办党组研究酌情加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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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