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校园供餐服务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枣政办字〔2024〕1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方案贯彻执行,增进群众知晓度,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落实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关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关要求,结合省教育厅2023年11月中旬“中小学食堂(配餐)管理工作研讨会议”精神,从源头上控制食材品质,全过程保证食品质量,合理管控饭菜价格,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根本上建立起保障食堂卫生安全和营养健康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防范学生食堂管理风险,提高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市教育局牵头起草了《工作方案》,并制定了《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及供餐质量日常检查清单》。
二、《方案》决策依据
文件的出台主要依据《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配餐(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省级文件精神。
三、《方案》出台目的
进一步满足广大家长和学生对优质供餐服务的需求,深入推进食堂供餐服务改革,不断提升全市中小学食堂建设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需求,《方案》要求全市校园食堂及配餐企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营养均衡、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家长和学生满意”的目标,以卫生安全、营养健康、质优价廉为标准,实现食堂建设标准化、加工操作规范化、经营服务精细化、膳食营养科学化、日常监管全程化、宣传教育常态化的要求,推动省级中小学校规范化食堂达标率达到10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师生就餐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方案》重要举措
《方案》从六个方面着手,确定了保障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和供餐服务能力的可操作的具体措施,即:一是要根据各自学校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的经营模式,鼓励开展学校主导与劳务外包相结合的新型自主经营模式,推动食堂经营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明确区(市)政府责任、主管部门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要求各学校配备校园食品安全员,成立膳食委员会,开展食品质量评价和建立食品原材料追溯等,为师生和家长提供放心的就餐服务环境和食品质量;三是通过实施专项行动,要求各学校食堂严格按照校园食品安全“八个一”活动,提升校园食品的满意度和质量水平,打造让师生和家长满意的优质食堂;四是为做好全市校园安全工作,解决学校不会管和管理不统一的问题,文件制定了《枣庄市校园供餐服务和食品安全日常检查清单》,为各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提供根本的遵循,明确要求各责任主体要落实单位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的“四查”制度,保障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五是明确要求各学校要积极回应家长的关切,创新性的提出了构建家长常态化参与食堂管理的“六个邀请”模式,通过密切家校沟通,让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做到了解学生食堂、走进食堂,提升家长的知晓率,进而提升家长的满意水平;六是对校园食堂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进一步规范食堂财务监管水平,通过公示、公开财务开支、食品采购等内容,堵住权力寻租的漏洞,尤其是明确了食堂经营的年度结余情况,真正让学生“吃饭钱”用在“吃饭上”。
五、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88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