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枣政办发〔2024〕4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推动《意见》落地见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培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不断加深,推进了快递物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了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我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方面存在电商实力整体偏弱,快递物流配套滞后,金融、人才支持薄弱等问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不协调、衔接不顺畅成为制约我市电商及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关键因素。为进一步抢抓数字经济时代下的发展先机,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加快打造我市现代服务业新名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亮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对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做出工作部署。
(一)在总体要求方面,《意见》提出,围绕“强工兴产、转型突围”,以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通过实施电子商务三年倍增行动,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化发展,优化配套服务体系,完善快递物流节点布局,高效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力争到2026年,引进和培育纳统且年网络零售额10亿元及以上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1家以上、5(含)—10亿元的5家以上、1—5亿元的15家以上,跨境电商产业园区6家以上;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突破400亿元、快递业务量年增长20%以上。
(二)《意见》明确了培育协同发展主体、筑牢协同发展基础和优化协同发展环境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12项具体工作措施。
1.在“培育协同发展主体”方面,《意见》围绕“工业电商、农村电商、文旅电商、跨境电商、直播电商和电商龙头企业”6个发展主体精准施策。一是通过融合应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重点领域典型应用场景,培育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建设省级工业互联网园区等措施,有效提升工业电商发展水平。二是通过培育优质电商品牌、打造省级电商产业带,差异化打造农产品区域特色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大电商企业与农产品种植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建立稳定产销政策支持等,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特别是对于“电商企业与市内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100万元以上的”,财政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通过培育壮大“文创+电商”“非遗+电商”文创产业园区,构建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8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N个电商平台的“1+8+N”文旅电商产业发展新格局;引导文创产业集群化数字化发展,开发特色IP数字藏品,设立手造综合展示交易中心、展示销售专区等方式加快文旅电商融合发展。四是通过鼓励工业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独立站”和海外仓等方式积极开展跨境电商出口、强化对跨境电商企业资金支持、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积极培育特色产业“跨境电商+产业带”等方式深化跨境电商出海工程。五是通过加大对优质直播平台、MCN机构、专业服务机构招引落地,推动直播基地进驻重点商圈,挖掘培育新兴、国潮品牌等方式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六是强化财政支持,实施龙头培育“1515”工程,培育壮大电商龙头企业。
2.在“筑牢协同发展基础”层面,《意见》提出,要做实做牢四项基础工作。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考虑快递物流仓储、分拨、配送和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配套基础设施用地,加快编制邮政快递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年底前,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要规划新建改造县级快递物流园区1处、入驻快递企业3家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园区提档升级。依托现有平台载体,推广“电子商务产业园+快递物流产业园”融合发展模式,加快培育综合性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鼓励快递企业入驻园区。扶持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园区和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园区(基地)和示范企业,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电商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以及快递业务增量达到一定条件的快递企业给予资金支持。三是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推行“城乡公交+快递运输”一体化,推动农村物流资源高效整合,加快建立镇级快递共配中心,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积极培育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铜牌项目,争创全国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和快递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先行区。四是完善配套服务。有效利用交通、邮政、供销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渠道资源,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优化末端服务设施布局。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建设区域性分拨中心和建设末端自提网点,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丰富居民应用场景,最大限度实现利企便民。
3.围绕“优化协同发展环境”,《意见》指出,要从人才、金融两个方面予以保障。在电商人才培养方面,自2024年起,财政出资支持开展电商人才“请进来、走出去”系列培训活动,打造由电商园区经营人才、电商团队带头人、直播电商达人、和电商培训讲师组成的枣庄优秀电商人才百人矩阵。在金融支持层面,通过权威机构提供电商大数据、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应急转贷、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方式完善支持体系,试点开展枣庄电商贷业务和供应链金融服务,提高电商企业信贷审批和贷款发放效率,重点破解电商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
(三)为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监管方式、规范行业自律三个层面强化了保障措施。尤其提出,要在建立电子商务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根据电子商务行业实际发展情况,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意见》还明确了各区(市)的重点发展方向,将《枣庄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2026年任务目标》附后,有效推动工作落到实处。
三、重点财政支持政策
1.电商企业与市内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新获省级电商直播基地且带货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每个基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纳统且年网络零售额10亿元及以上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5(含)—10亿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1—5亿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4.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电商示范园区(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年快递业务量增幅25%以上的快递企业中增量前3位且增量不少于300万单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5.对推动3家以上快递品牌实现共配到村,且所辖建制村寄递物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镇级快递共配中心,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6.自202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列支财政资金20万元,开展电商人才“请进来、走出去”系列培训活动。
四、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
(一)着力培育产业核心主体,壮大直播电商产业生态。加大头部直播电商企业(项目)招引,紧盯国内外供应链重点企业,加大对互联网化第三方仓储云仓、平台类云仓的招引力度,加快直播电商园区(基地)建设,引导各区(市)通过盘活闲置厂区、利用现有楼宇等,推动提升现有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水平。
(二)发展电商应用为企业赋能,构建新型产业链体系。完善供应链体系,建立枣庄名优产品目录,汇聚一批“质优价优品全”的源头好货,打造“枣庄优选”供应体系;推动产业链拓展,聚焦枣庄产业特色,发展“直播+”经济,创新丰富直播内容形式,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三)更新理念与明确政策并重,营造人才引育最佳环境。加大人才引进政策力度,探索建立直播电商企业纳税、主播带货销售额等市场化人才评价标准创建异地当红主播合作引进新模式;对于已经扎根其他城市的流量明星和网红主播,可采取远程视频播放、定期定时连线直播的合作引进形式,并以枣庄为核心,搭建异地城市分部直播间,让异地直播人才“留在当地,贡献枣庄”。
五、政策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商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16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