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同时,减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对工业企业必要生产经营的影响,11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4—2025年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工业企业的通知》,为了便于有关群体知晓了解政策内容,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通知背景
受气象等条件影响,每年秋冬季是重污染天气的易发多发时段,高浓度的细颗粒物等污染物将损害人体健康。为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国家、省、市建立了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实行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并不断优化完善应急响应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企业应严格落实相应级别减排措施,进行生产调控。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修订版)》指出,应按照企业环保绩效水平,开展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同年7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试行)》,明确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等的工业企业可纳入保障类,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生产经营。因此,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组织开展保障类工业企业专项申报与审查,并印发本通知。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补充说明、《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规范(试行)》《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内容
包含认定原则、认定材料、申报程序、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认定原则上,全面梳理国家、省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的政策要求,确定了申报范围,明确民生保障类、涉军涉政类、外贸出口类、战略新兴类、其他保障类5类保障类企业类型,及4条申报必要条件。
认定材料上,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了拟申报企业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除涉军、涉政类外,需编制体现企业基本信息的申请报告,并提供对应申报类别的支撑材料。
申报程序上,在山东省规定的基础上,明确对于39个非重点行业内的申报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重点行业内企业和涉军、涉政类生产企业,另报省级相关部门确定。
工作要求上,对分局审核把关和后续监管提出了要求,明确对于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或未达到相关环保要求的保障类企业,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类名单。
四、适用范围
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存在特定保障任务的工业企业
五、政策亮点
一是整理了保障性工业企业认定原则。便于企业准确对照自身情况,合理把握申报方向,提高申报效率。
二是划分了保障性工业企业类别。在上级政策要求基础上,将保障类企业划分为民生保障类、涉军涉政类、外贸出口类、战略新兴类、其他保障类5类。
三是明确了保障类工业企业申报材料。编制了企业申请报告模板,列出了支撑材料类型。
六、政策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8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