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印发<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人才支持政策>的通知》(枣住公管〔2025〕7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助力“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吸引人才返枣留枣就业创业,枣庄市推出住房公积金人才“榴枣安居”专项支持政策,重点解决人才住房问题。
二、适用对象
政策覆盖两类人才,按层次享受差异化支持:
Ⅰ类人才:
1.通过“一事一议”引进的顶尖人才;
2.持有“山东惠才卡”或“枣庄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
3.未持卡但被认定为《枣庄市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类的人才(需经公积金中心会同组织部、人社局认定)。
Ⅱ类人才:
1.45岁及以下在岗博士;
2.35岁及以下硕士;
3.择优引进的市外在编人员、优选高素质人才。
三、核心政策亮点
(一)缴存灵活化
Ⅰ类人才:缴存基数可按全市上限核定(若未达上限);
达到退休年龄后仍可继续缴存至解除劳动关系或正式退休。
(二)提取便利化
1.购房提取(仅限Ⅰ类):全款购房后,3年内每年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房款总额;
若已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额+贷款额≤房款总额。
2.租房提取(Ⅰ类、Ⅱ类均适用):房租超出普通提取标准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
领取政府租房补贴的,需扣除补贴后计算提取额。
(三)贷款额度提升
最高贷款额度:Ⅰ类人才: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和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分别可贷150万元、120万元;Ⅱ类人才: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和单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分别可贷120万元、90万元。
缴存时限放宽:外地转入的缴存记录可合并计算,连续缴存不足6个月也可申请贷款。
贷款条件:购房须为枣庄行政区内的唯一住房;
产权需为申请人单独或夫妻共有(不可叠加双方额度)。
四、政策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632-315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