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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枣庄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

2022/01/28 7.5k 阅读 544 点赞

1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枣庄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方案》有哪些“实招”“新招”?枣庄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汤国华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方案》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重点群体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

一是构建了“一盘棋”的城乡统筹格局。坚持城乡统筹,形成上下联动、全面参与、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坚持需求导向,做到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安置成效精准;坚持量力而行,注重效率和公平,把握好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和进度,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

二是实施了“精准化”的开发管理措施。明确岗位开发计划、安置范围、设岗类型,配套制定开发管理办法,做到开发步骤精准、安置对象精准、岗位类型精准。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城乡公益性岗位主要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2022年岗位设置侧重于服务乡村振兴、卫生防疫、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管理服务、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管理维护等领域。

三是实行了“一体化”的政府补贴政策。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根据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时间从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开始计算),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是加大了“多元化”的资金筹集力度。加强资金统筹,各区(市)、高新区将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用好各项涉及公益性岗位的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实行分档补助,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省级补助60%,滕州市、市中区、薛城区、高新区省级补助40%。城镇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按现有资金渠道列支。市级财政对区(市)城乡公益性岗位资金补助比例不低于15%,所需资金纳入市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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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