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枣庄市支持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6月14日,枣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13个部门印发了《枣庄市支持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枣庄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正高级馆员钟家勇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请介绍一下《枣庄市支持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近年来,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与广大市民的生活、工作环境息息相关。2020年,党的十九大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将物业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发展。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住房建设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支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通知》等文件。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问:《措施》的出台对我市物业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物业服务作为与社区居民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一项生活需求,其涉及人员之众、涵盖内容之广、影响程度之深、社会关注度之高,已经日益凸显出其重要性。近年来,我市以党建引领推动物业服务行业创新发展为中心,以促进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提高城市社区治理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和“齐鲁红色物业”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先后实施党建引领“满意物业、温馨家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1661”攻坚计划、“美好家园”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物业管理整治提升行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和“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我市物业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同时,我市物业服务行业仍存在企业规模小、服务质量低、发展不平衡等情况,《措施》的出台可以进一步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的物业服务,打造温馨和谐的居住环境。
问:《枣庄市支持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措施》主要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支持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起草,内容包括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机构、健全物业领域矛盾纠纷诉调机制、规范业主自治行为、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创优、降低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成本、完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实行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补贴、提升专业经营服务质量、大力发展智慧物业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措施》明确提出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融入网格化治理,2022年年底前网格(小区)“红色驿站”覆盖面达到70%以上。针对物业矛盾纠纷问题,提出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业主恳谈会“三会”制度,优化完善物业纠纷诉前调解机制,推广设立巡回法庭,各区(市)试点设立物业纠纷诉调中心。为进一步规范业主自治行为,提出加强业委会建设,健全完善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建立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行为防范及惩戒机制。
明确支持物业企业拓展服务范围和经营模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倾斜支持。定期通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优惠政策,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税收优惠等各项政策红利,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街道加强指导并给予物资、资金支持。同时建立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查处合同违法行为。
进一步明确提出落实专业经营单位职责,2024年底前完成已交付使用小区尚未验收移交的供水、供电、供热设施设备向专业经营单位验收移交工作。将市智慧物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纳入大数据创新应用场景对下转移支付范围,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推进“互联网+物业”深度融合和产业延伸,探索数字经济下的物业服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