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社会评价机制方案》(枣政办字〔2022〕25号,以下简称《方案》)。市统计局正高级统计师姜英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请简述一下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姜英: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评价机制方案的通知》,2021年10月,省统计局公布了评价结果。《方案》的出台,明确了各指标牵头部门,有助于各牵头部门针对短板弱项指标逐项分析并扎实提升改进,对推进我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推动我市社会评价结果在全省16市中提档进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请阐述一下评价体系的指标设置
姜英:依据山东省社会评价指标体系框架,《枣庄市社会评价机制方案》共设置27项指标,涵盖人口就业、生活水平、健康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六大领域。
三、请阐述一下《方案》的组织实施程序
姜英:枣庄市社会评价实行年度发布制度。评价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组织,各主管单位每年向市统计局提供有关数据,经市统计局审核、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及时发布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