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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2/07/09 2.0w 阅读 295 点赞


近期,枣庄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了《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字〔2022〕27号)(以下简称《方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市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张伟就文件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湖南长沙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以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做出“对全国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彻查隐患,及时解决”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刘鹤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也做出批示要求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2022年6月25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5号),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坚持省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市县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为做好枣庄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

《方案》从4方面对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总体要求。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三是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全市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四是分类消化存量隐患问题,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方案》的目标任务

自建房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既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方案》要求2023年5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清单,边排查边整治;2024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问题整治,消除重大隐患;力争到2024年11月底前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四、《方案》的具体举措

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既是我国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亟需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方案》提出了如下措施: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自建3层及以上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其他自建房开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与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签订工程服务协议,选用合适的设计图纸及其配套基础形式,鼓励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专业工匠施工。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二是加强审批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市、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生产经营。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镇(街)建设管理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乡村建设监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市、区(市)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依托村镇建设、农业综合服务、自然资源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镇(街)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前哨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发现隐患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整改、及时消除。

四是完善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做好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推广,利用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手段,实现房屋全链条、全要素统一上图入库,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升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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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专家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