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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枣庄市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

2022/11/10 6.9k 阅读 330 点赞

2022年11月10日,枣庄市民政局联合枣庄残疾人联合会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枣庄市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办法》(枣民字〔202234号),以下简称《安置办法》,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枣庄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宋成国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孤儿是社会上最困难、最弱小的群体,最需要呵护和关爱。枣庄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孤儿保障工作,相继制定下发了一系列保障孤儿权益的政策措施,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儿童能力水平持续提升。机构集中养育的成年孤儿,尽管存在文化水平低下、躯体残疾等情况,但他们同健康人一样有着心理和生理的需求,渴望成家立业,渴望有一份美好的生活。为适应孤儿安置面临的新形势,枣庄市民政局联合5部门出台了本《安置办法》。

二、决策依据有哪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提出,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于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的,当地政府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3号)提出,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年满18周岁后,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报请所属民政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其户籍、就学、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安置问题,并及时办理离院手续。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47 号)指出,各地要按照有利于孤儿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拓展孤儿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

三、出台目的是什么?

孤儿是特殊的社会群体,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为切实保障成年孤儿的合法权益,使成年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同时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特出台本《安置办法》

四、重要举措有哪些?

(一)实施分类安置。明确安置对象为枣庄市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年满18周岁的孤儿,对有能力进入社会工作和生活的成年孤儿,进行社会化安置无法实现社会化安置的,由儿童福利机构转隶枣庄市社会福利院管理,对象户籍一并迁移,枣庄市社会福利院可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机构托养。

(二)优化安置流程。枣庄市儿童福利机构于每年331日前,将成年孤儿社会化安置申请材料报枣庄市民政局核实,枣庄市民政局要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社会化安置的意见,并于每年430日前,将社会化安置的成年孤儿基本情况通报财政、公安、住房建设、人力资源保障、残联,各相关区(市)民政等部门和单位。

(三)细化安置措施。成年孤儿社会化安置实行3年的过渡期管理,枣庄市儿童福利机构按市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继续为成年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用。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成年孤儿在社会化安置期间享受优惠政策

(四)强化监督检查。民政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实地督导成年孤儿安置工作,发现问题和漏洞迅速整改到位。民政、财政、审计部门对安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民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657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专家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