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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枣庄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枣庄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2025/02/11 2.7k 阅读 94 点赞

近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和《枣庄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实施,现邀请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正高级工程师王淑娟对文件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一、什么是声环境功能区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声环境功能区是指为改善城市声环境,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划,对不同区域进行的功能划分,其目的在于针对性地管控各类声音,以契合不同区域的使用需求。声环境是指特定区域内,各类声音的产生、传播及接收所呈现的综合特性,它不仅反映了区域的声学状态,更与人们的健康、生活品质以及工作效率紧密相连。

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对声音环境要求较高,需维持安静状态的建筑物,主要涵盖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以及社会福利等用途的建筑。这些建筑中的人群,如居民、科研人员、病患、学生、办公人员及弱势群体等,对噪声较为敏感,易受到噪声干扰,影响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以噪声敏感建筑物为主导的区域。在这类区域中,噪声敏感建筑物的数量占比较大,分布相对集中,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对建筑物内人群的影响更为显著,因此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噪声控制措施,以确保区域内的安静环境。

二、为什么要分别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为了更科学、精准地管理和控制噪声污染,确保不同区域的环境噪声水平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从而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这两个划分方案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的基础。只有在明确了各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定位和噪声限值后,才能进一步识别和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针对特定区域(如学校、医院等)实施更严格的噪声控制措施。两者共同构成了城市噪声污染防治的完整体系。通过这种分层、分类的管理方式,可以更科学、合理地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满足不同区域的功能需求和居民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三、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有哪些变化?

首先是面积、数量发生了变化。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面积约为382.46平方公里。对比2019年版,划分面积增加了147.46平方公里。其中:

1类功能区面积增加了78.31平方公里;

2类功能区面积增加了17.44平方公里;

3类功能区面积增加了51.71平方公里。

4类声环境功能区中,4a类区交通干线共计451条,4b类区交通干线共计4条。对比2019年版,4a类区交通干线增加232条,4b类区交通干线增加1条。

其次本次划分明确了交通干线实施前与实施后的声环境管理规定以及机场周围区域声环境质量管理要求,其中:

交通干线: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未实施前均应按照当前功能区划从严管理,规划实施后根据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将交通干线边界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机场:机场不适用于本区划。机场周围区域以经批准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确定的区域为准,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要求。

四、对于交通干线两侧的4类功能区,是如何划分的?

为了便于声环境功能区的统一管理,同时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规定,道路交通干线两侧4a类区的划分距离规定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米;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米;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米。

铁路干线两侧4b类区的划分距离规定如下:

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米;

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米;

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米。

五、未规划区域和乡村区域如何管理?

未规划区域和乡村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执行。

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实施后,将如何改善枣庄市的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实施后,将显著改善枣庄市的声环境质量。通过科学划分功能区,明确了不同区域的噪声控制要求,便于相关部门进行精准监管。具体来说:

(一)1类区:主要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如居民区、学校、医院等。这些区域需要保持较高的安静程度,执行严格的噪声限值(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对这些区域的噪声监测,确保建筑施工、交通噪声等不超标。例如,在学校周边,环保部门会限制高噪声施工活动的时间,确保教学环境安静。

(二)2类区: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的区域,如商业街、混合住宅区等。这些区域的噪声限值相对宽松(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但仍需控制噪声水平,以保障居民的生活质量。生态环境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会加强对商业活动和交通噪声的监管,确保噪声水平在允许范围内。例如,在商业区,要求商家使用低噪声设备,并限制夜间营业的噪声排放。

(三)3类区:适用于工业生产为主的区域,这些区域的噪声限值进一步放宽(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但仍需控制工业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对工业噪声排放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企业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例如,在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部门会要求企业安装隔音设备,并定期检查噪声排放情况。

(四)4类区:适用于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如高速公路、铁路、城市主干道等。这些区域的噪声限值根据交通流量和周边环境进行调整(昼间70分贝,夜间55/60分贝)。通过优化交通流量和路线,推广低噪声路面和车辆技术,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例如,在交通繁忙的路段,设置隔音屏障,并限制重型车辆的通行时间。

通过这些精准监管措施,相关部门能够根据不同功能区的特点和要求,采取针对性的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各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符合标准,从而全面提升枣庄市的声环境质量,保障居民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的安静舒适。

七、如何确定一个区域是否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确定一个区域是否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通常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建筑物类型:区域内是否主要包含噪声敏感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医院、机关、科研单位等。

(二)噪声敏感度:区域内建筑物对噪声的敏感程度,以及居民对安静环境的需求。

(三)土地利用现状: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现状,是否以居住、教育、医疗等为主。

(四)公众意见:结合公众对噪声问题的关注程度和反馈意见,评估区域是否需要划分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八、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对噪声源的管理有哪些具体要求?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对噪声源的管理有以下具体要求:

(一)工业噪声: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已有的工业企业应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二)建筑施工噪声:严格限制夜间(22:00至次日6:00)和午间(12:00至14:00)施工。确需连续作业的,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提前告知周边居民。

(三)交通运输噪声:优化道路布局,设置禁鸣标志,限制重型车辆通行。对交通噪声超标的路段,采取设置声屏障、铺设低噪声路面等措施。

(四)社会生活噪声:禁止在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进行商业宣传、娱乐活动等。居民在使用家用电器、乐器等时,应控制音量,避免干扰他人。

九、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对居民生活有什么影响?

(一)改善居住环境:通过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以更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促进声环境质量的提高,保障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场所的安静。

(二)提高生活质量: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如居住区、学校、医院等,通过限制噪声源的活动或采取隔音措施,可以减少噪声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干扰,提高生活质量。

(三)促进城市规划和管理: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有助于城市规划者在规划和建设时充分考虑声环境因素,合理布局噪声源和敏感区域,从而促进城市环境噪声管理。

(四)强化法律责任:划分后将进一步明确区域内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施工作业、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防治的要求,强化法律责任落实,便于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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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